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7]873號)的規定,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中央財政設立獎勵資金,采取專項轉移支付方式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淘汰落后產能給予獎勵。獎勵資金依據淘汰產能規模和獎勵標準確定,由地方政府根據四個優先原則統籌安排使用:
1.優先支持淘汰落后產能任務重、困難大的企業,主要是整體淘汰的企業;
2.優先支持淘汰合規審批的落后產能;
3.優先支持在國家產業政策規定期限內淘汰的落后產能;
4.優先支持沒有享受國家其他相關政策的企業。
另外,獎勵資金必須專項用于淘汰落后產能的相關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財力。
鑒于對你公司收到獎勵資金的計算依據不清楚,因此建議根據公司的關停落后產能相關支出的預算,將該總額合理分解為不同用途,例如用于補償報廢資產的損失、安置職工支出、其他相關支出等,分別根據對應的支出和損失的實際發生情況,根據政府補助會計準則規定的配比原則,在相關支出和損失計入損益的當期相應將資金由遞延收益結轉至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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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家把節能減排的出路在很大程度上定位在鋼鐵上了,6月中旬國辦發的34號文件充分說明了這個問題,至于淘汰落后的名單,無非是對34號文件的具體化,也都是省級政府按照產業政策上報的。
出路不明確,但是地方企業被大型(國有)企業并購是可以的,已經有了很多這樣的案例,這也是大企業擴張的出路,首鋼、寶鋼都是如此,至于民營企業兼并國企,案例就寥寥無幾了。要么就是先死了再說,本身也無關痛癢,地方之痛畢竟離得有點遠,感受不深。
應由市政府的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門下發通知給全市有關聯的各行各業的企業,以通知文件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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